2022-01-13    


 
 

Christian leaders are people who, by faith,
willingly use their character, abilities, authority,
and opportunities to serve others
and to help them reach their fullest potential,
to their benefit, the benefit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the glory of God.

一個屬神的領導者,會因著對神的信心,
以自己的品格、能力、權柄、機會去服事周圍的人,
幫助他們發揮自己最大的潛能、
使他們與群體都得好處、並使神得榮耀。

— by Dr. Warren W. Wiersbe
from his book 『On Being a Leader for God』



有一次參加婚禮,聽到牧師在勉勵新人時對新郎說:『做為一個一家之主,最重要、也是最優先的一件事,就是如何幫助自己的妻子、兒女,得以發揮他們最大的潛能』,至今都還清楚記得那時這句話所帶來的衝激與感動。平常作為一個領導者,無論是家裡的丈夫、父母,專業上的上司、前輩,甚至是教會裡的牧長、同工,想到的都是『權柄』、是要其他人來『順服』自己,卻常常忘記神託付這些人給領導者,是要愛他們、幫助他們、激勵他們,使他們能『發揮最大的潛能、Help them reach their fullest potential』,今天我們是否願意⋯?



【個人回應】

是的,神所託付給領導者的,並不是要以『權柄、Authority』來『控制、Control』、『轄制、Restrain』所領導的人,而是要幫助他們成長,並能激勵、幫助,使他們能發揮神所賦予他們最大的潛能。求神幫助自己更多看清自己的角色,能按自己所帶領每一個人不同的恩賜、特質、與需要,去幫助、建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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