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1    


 
 

我們有『行為』、不一定有『信心、盼望、愛心』,
但我們若有『信心、盼望、愛心』,必定會有『行為』。
記得我們『得神稱義』不是靠行為、乃是因著『信心』;
我們『得神力量』不是靠行為、乃是因著『盼望』;
我們『得神喜悅』不是靠行為、乃是因著『愛心』。

— by Andrew J.S. Liau
from the sharing『信心與行為』at GCCF on 2009/05/08



平常的人看人、都只能看到一個人的『外在與行為』,但是神看人、卻不單單是看『外在與行為』、更是看一個人的『內心與動機』。只是神兒女們,即使心中有信、有望、有愛,卻沒有行出來,那這些『信、望、愛』也都還只是個『理念』、『知識』、或『感覺』,仍然是不完全的。今天我們是否願意,不只心裡『相信』,更是在行為上能信靠、倚靠神的救恩與恩典;不只心裡『盼望』,更是在行為上得著從神來的智慧與力量;不只心中『有愛』,更是在生活、生命中能成為神『愛的導管』,好讓神藉著我們成為自己周圍人的祝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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