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9    


 
 

『了解』並不等於『同意』,
神『了解』我們,
並不表示神『同意』我們所想、所說、所做的一切。

— by Andrew J.S. Liau
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17/12/04



神兒女在與人相處時,最大的一個挑戰、功課,就是能像耶穌一樣,『恨惡罪』卻是『愛罪人』。當人帶了行淫被拿的婦人到耶穌面前,問是否該用石頭打死她的時候,相信耶穌並不『同意』她所做的,卻是完全『了解』她的一切、並『了解』她怎麼會做這些事。但人們卻往往因著『不同意』別人所想、所說、所做的,就不願意去『了解』對方。今天我們是否願意,在與人相處、溝通的時候,不一定在每一件事上都能『同意、Agree』對方,卻能帶著沒有偏見、沒有論斷、『開闊的心、Open Minded』,去『了解、Understand』對方呢⋯?



【筆後感言】

在信仰生活中,自己覺得最挑戰的、就是『恨惡罪、卻要愛罪人』這個功課,因為自己往往在『恨惡罪』時、就會『恨罪人』,在『愛罪人』時、卻又會『輕看罪』。後來才慢慢體驗、認知到,自己首先要學習的,就是『了解、並不等於同意』這個觀念。很多時候,當自己不同意對方的所想、所說、所做時,常常就會採取跟對方完全對立的態度,絕不會想到要去『了解』對方。直到在聖經中看到耶穌如何與撒馬利亞婦人、行淫的婦人、更是這些不成熟的門徒們相處時,才發現自己真是要學習像耶穌一樣,雖不『同意』仍願意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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