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對於別人的『恩惠』,我們應該『記得要記得』;
對於別人的『得罪』,我們卻是『記得要忘記』。

— by Andrew J.S. Liau
from random thoughts on 2017/02/07



與人相處來往,我們在心中常會有一本無形的帳簿,上面記滿了大大小小別人欠我們、得罪我們的債。大多時,我們只是不斷的記載,暫時先讓別人欠著,但是累積久了,常常就會憤憤不平,甚至想著要去向人討債。但這本帳簿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從來不記載自己欠別人的部分在上面。讓我們常常提醒自己,『記得要記得、Remember to Remember』別人在我們身上的恩惠,更是『記得要忘記、Remember to Forget』別人得罪我們的事,好使我們的心靈、與行事為人,都能時時滿有從神而來的『恩惠、Gracious』與『恩慈、Kin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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