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4    


 
 

無論作甚麼,或說話、或行事,
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And whatever you do or say,
do it as a representative of the Lord Jesus,
giving thanks through him to God the Father. (NLT)

— 歌羅西書:三17



在每天生活中,我們不知道會說多少的話、會做多少的事,而這些自己所說、所做的,有什麼共同點嗎?有人開玩笑說,共同點就是,事後都會後悔。但保羅卻提醒神兒女們,在我們一切所說、所做的,至少要有兩個共同點,一個是能『活出主耶穌的生命、Representative of the Lord Jesus』、一個是能『因著耶穌展現出對父神的感恩、Give thanks to God through Jesus』。是的,耶穌代替我們受死、父神賜給我們那麼多的恩典,今天我們是否在自己的生活、生命中,能代替祂而活?是否在一切所說、所做的,能回應出我們對祂的感恩⋯?



【筆後感言】

記得以前還沒有信主的時候,看事情總是看這些負面、不好的,對人、對神,都沒有什麼感恩的心。信主之後,才慢慢看到神在自己身上許多的恩典,也慢慢開始學習有一個感恩的心;卻像對人的感恩,往往都僅止於『心』、卻不會『說』出來。及至在主裡慢慢成長,才漸漸學會在禱告中、在與人的交談中,在言語上表達對神的感恩。但這句經文卻提醒了自己,不單單在『言語』、更要在『行動』上表達出對神的感恩。盼望自己能不斷學習,不只是有『感恩的心』、有『感恩的言語』、有『感恩的行動』、更是能有一個『感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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