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9    


 
 

以利沙說、『願感動你的靈加倍的感動我。』

Elisha said,
“Please let a double portion of your spirit be upon me.” (NKJV)

— 列王紀下:二9b



我們常常都會求神來改變別人,卻比較少求神先來改變自己。未婚時,我們求神為自己預備一個最好的對象;結婚後,就求神來改變自己的配偶,盼望能有一個最好的妻子、丈夫。但如果應用以利沙的屬靈原則,丈夫所求的應該是:『求神給我的妻子,一個最好、最愛她的丈夫』,不是求神感動、預備、改變別人,而是求神先感動、預備、改變自己。『求神給我的家人,一個最關心、最支持、最能瞭解他們的家人』、『求神給我的同事,一個最良善、最能幫助他的同事』。我們是否願意有以利沙這樣的心志,求神先感動自己、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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